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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性参与管理十年提高4.5个百分点_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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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人民网北京10月21日电 (记者刘维涛)国务院新闻办21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,全国妇联副主席、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代表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,发布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数据。此次调查是继1990年、2000年之后的第三次针对妇女社会地位的全国规模调查。从调查数据看,与2000年相比,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明显提高。女性参与过各级管理工作的比例比10年前提高了4.5个百分点;女性社会参与的主动性有所增强,92.9%的女性关注“国内外重大事务”,83.6%的农村女性近5年来参与了村委会选举。

  尽管被调查者中有83.5%的人认同“女人的能力不比男人差”,88.6%的人同意“男人也应该主动承担家务劳动”;但调查也显示,认同“男人应该以社会为主,女人应该以家庭为主”的男女比例分别为61.6%和54.8%,比2000年提高了7.8和3.1个百分点。宋秀岩认为,这个数据表明,性别观念有所“回潮”。

  数据显示,女性受教育状况明显改善。18—64岁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.8年,比2000年提高2.7年,性别差距由10年前的1.5年缩短为0.3年;女性中接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占33.7%,接受过大学专科及以上高等教育的占14.3%。

  随着受教育程度提高,女性在城乡经济活动中表现活跃,18—64岁女性的在业率超过七成;就业层次也有所提高,其中农村在业女性主要从事非农劳动的比例为24.9%,比10年前提高了14.7%。

  在就业方面遭遇过性别歧视的女性占10%。有求职经历的女大学生中,24.7%的人遭遇过不平等对待。最近3年,高层人才所在单位中,20.6%存在“只招男性或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男性”的情况,30.8%存在“同等条件下,男性晋升比女性快”的情况,47%存在“在技术要求高、有发展前途的岗位上男性比女性多”的情况。

 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仍然存在障碍,2.2%的在业女性在各级领导岗位上任职,仅为男性相应比例的一半;高层人才所在单位一把手为男性的占80.5%。调查还发现,男女劳动收入仍然差距很大,城镇和农村在业女性的年均劳动收入分别只有男性的67.3%和56%。调查显示,在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侮辱谩骂、殴打、限制人身自由、经济控制、强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.7%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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